发布时间:2019-09-04 15:00:01
某商业银行2007年第一季度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80万元,支付人民币存款利息支出60万元;
(2)转让某种债券的买卖价差为10万元;
(3)销售黄金取得收入15万元;
(4)办理各种结算款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40万元;
(5)变卖房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6)出租另一处房产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
(7)将一闲置土地投资,取得10%股份,年终分利2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分析该银行第一季度:
(1)银行信贷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销售黄金应缴纳的税种;
(3)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租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5)对外投资营业税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该银行信贷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80×5%+10×5%+40×5%=6.5(万元)
(2)金银买卖业务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3)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200×5%=10(万元)
(4)租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12×5%=0.6(万元)
(5)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