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下午3点多,高淳老街路口一辆黑色别克轿车突然窜出,在拥挤的道路

发布时间:2020-07-10 01:37:06

2012年4月3日下午3点多,高淳老街路口一辆黑色别克轿车突然窜出,在拥挤的道路上横冲直撞,不顾交警和众多市民的阻拦,先后连续撞了12辆车后逃逸。所幸,这起事件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随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4月5日,高淳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批准执行逮捕。以上事件说明了













A.我国法律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












B.李某侵犯了受害车主们的生命健康权











C.我国法律是公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D.李某的一般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网友回答

A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法律的特征的理解。高淳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批准执行逮捕李某,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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