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

发布时间:2021-02-21 01:08:10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凡丁户皆有优复蠲免之制(诸皇帝籍属宗正者,及诸亲五品以上父祖兄弟子孙及诸色杂有职掌人)……悉免课役。”

——《唐六典·尚书户部》

   材料二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产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往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夏秋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少,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旧式。其四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即公元779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

——《旧唐书·卷-一八》

   材料三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岁之役,官司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留存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与官,……盖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小民得无忧,而事亦易集,立法颇为单便。”

——《明史·食货志》

   材料四 “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先是康熙季年,四川广东诸省已有行之者,至是往直隶巡抚李维钧请,将丁银随地而征,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自后丁徭与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则无徭役矣。”

——《清史稿·食货志》

请回答:

(1)上述材料反映了中国古代哪几种赋税制度?

(2)根据材料一归纳出税制的四个特点。

(3)材料三所反映的税制在哪些方面比材料一所反映的税制进步?


网友回答

答案:
解析:

  (1)四种赋税制度:唐代的租庸调制和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和清代的地丁银。

  (2)特点:征税标准以人丁为准(或按丁征税);以征收实物税为主。纳庸代役;贵族官僚有免交租庸调的特权。

  (3)进步表现:①按土地和财产多少征税,比接丁征税合理,放松了对农民的控制。②贵族、官僚、行商均要征税,扩大了纳税面,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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