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200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该企业当年通过民政组织向红十字会捐赠3万元,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向另一企业赠送5万元以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按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9-09-04 17:42:16

某企业在200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该企业当年通过民政组织向红十字会捐赠3万元,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向另一企业赠送5万元以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按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

A.3万元

B.5万元

C.8万元

D.9万元

正确答案:C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支出,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但该捐赠支出必须通过有关组织进行。对另一企业的捐赠因不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能扣除,另两项捐赠之和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即9万元),可以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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