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被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3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免去万鄂湘在法院的一切职务。全国人大常

发布时间:2020-08-14 10:26:12

201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被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3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免去万鄂湘在法院的一切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之所以免去万鄂湘在法院的一切职务,是因为A.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对其负责B.全国人大常委有权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C.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人大产生的,对其负责D.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

网友回答

B解析试题分析:在我国,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监督权,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万鄂湘被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后,就不能再在法院担任职务了。这是因为全国人大常委有权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这样也更有利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人大产生的,对其负责。A观点错误,C、D不能与题干构成因果联系,排除。考点:本题考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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