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5 03:33:26
行内的潜规则、会诊费、一般要通知病人家属协商的、你不同意医院也不请专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事
这当然不合法 这就属于收受红包 你可以告他们 但即使有收据 也不能作为医疗费用报销的
介入 和医院开个会 弄弄治疗 方法 不一定要做手术的
如果征得病人家属同意了,你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找医院领导说
专家会诊费一般都没有收据
医院都是骗子,就是要钱
这样做肯定不合法。
到了肝癌晚期,只能从人文关怀上去加以关心,任何手术均无助于改善生活质量,花这钱不值得。
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请外院的专家来“炒更”的,不计入本院收入,自然也就没有票据。
只要提前告知家属,并且同意了也就行了
国内请专家做这类手术的收费,都是没有手续的——属于专家们的灰色收入吧,当然也不会交税的................
这肯定不合法。要到工商部门处理。开法票是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