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2:34:08
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