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4 01:23:36
公共租赁住房究竟是给谁住的?64岁的老爹拿着一个没工作的32岁男的儿子的身份证去申请公租房,说是给他住,是假的吧,是给32岁没工作儿子住的吧?
第一,用谁的身份证申请公租房,就是谁申请;
第二,户口簿的户主不是不动产的产权人,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第三,你说的家里120平米的房子,可能是老人自己的,不能用等于来解释物权法;不动产的所有权已登记为准。产权证上不是儿子的名字,已成年儿子名下就没有房。如果老人过世,儿子继承的父亲的遗产,将不动产过户早自己名下,儿子才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因此, 父亲替儿子申请公租房,只要儿子符合申请租赁公租房的条件,就是可以的。
例如,北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
(5)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这个应该是给儿子争取的,其儿子已经独立分户、处于低保或低保边缘的无房人群,按照相关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公租房或安置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