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2:47:46
因疾病或意外在医院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对于在医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平安保险按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费用的余额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在年限额范围内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未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按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费用,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后再乘以60%,在年限额范围内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