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6 22:36:14
不需要负责。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1.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因此根据我国刑法所坚持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理,意外事件不认为是犯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他主观上既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也不存在犯罪的过失,因而缺乏构成犯罪和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不能认定为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
丢在垃圾桶的过期食品,有人检去吃了发生事故。没有规定是犯罪,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不需要负责,因为丢的地点是垃圾桶,而垃圾桶本身就是丢弃废弃物的地方,丢垃圾的人将不能食用的过期食物放置到垃圾桶里被人捡食发生事故,丢垃圾的人不存在主观故意
从原则上说丢弃该食品的人没有责任,但是,今后还是注意在丢弃前毁掉包装后较好,以免他人误食害人。
不需要负责任
既然都扔在垃圾桶里啦,应该没有责任。
只能说垃圾桶有责任。
在我国,目前看丢过期食品的人是不负责的。
沒有哪一条法律条文规定,自已误食别人丢弃在垃圾桶内食品中毒,需丟弃人负责。
这事让丢垃圾的人负责就是无中生有
丢在垃圾桶的过期食品,有人检去吃了发生事故,丢的人不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肯定是免不了的,还是谨慎一些为好,如果致人死亡,那麻烦会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