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书写不规范或有涂改现象属于票据瑕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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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瑕疵票据,首先是真票,但由于在签票、转让过程中出现如票面、背书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这样的真票不能如期顺畅回款。其在流通过程中的破坏力和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不合格票据:
1、伪假票据
2、无效票据
1)票据要素缺失。
2)出票人的签章与名称不一致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书写不规范或有涂改现象。
4)票面记载到期日早于出票日。
5)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6)付款期限长于6个月。
3、权利障碍票据
1)票据正面或背书人签章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2)已做成“质押背书”的票据。
3)已被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票据。
4)票据正面加盖承兑银行结算专用章。
5)背书栏已记载“委托收款”字样或加盖过银行的结算专用章。
6)非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
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其他回答
票据是不允许涂改的。如果涂改应该属于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