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后房屋重新翻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9-07-29 17:46:08

老伴去世后房屋重新翻建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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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去世了,房屋成为遗产,先由您本人分割一半共同财产(房屋部分,您也是占一半之后再和子女分割,假定您有一位子女,您就总共占3/4),剩下的一半由您和您的子女共同继承。现在开始翻建:

在没有遗嘱继承的前提下,资金的来源,使用您继承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您个人财产进行翻建的部分,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使用全部遗产翻建、也就是没有析产,其中就含有子女应当继承的财产,就不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了, 产权中的财产部分属于您和您的子女共同共有,应当变更登记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在有遗嘱继承的情形下,遗嘱指定房子由您自己继承,翻建使用您的个人财产,翻建后的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遗嘱指定子女继承,您掏钱翻建,您掏钱的部分是您的个人财产,其余部分是子女的财产;遗嘱指定您和子女各自继承多少,翻建后的房屋财产权分割原则同上,不再一一列举了。

推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您再婚了,提问所指的是现任配偶,那么就要看配偶是否出资了。出资部分、也仅限于出资部分,是他的产权部分,其余部分是您的或您的子女的。因为房屋是您的婚前财产。

其他回答

这已经属于遗产了

老伴去世以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伴去世以后按照法定程序继承遗产,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除了你个人拥有50%以外,你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另外的50%(翻建费用另外计算)。

都去世了,哪来的共同财产啊?这属于遗产,看你所占所有权份额。首先50%是本来就属于你的,剩下的50%走遗产继承,看看有多少继承人,你占多少份额。

属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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