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5 21:51:35
您是事业编制,在下一步退休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完成之前,按事业编制退休,领取退休金,并轨完成后改领取养老金(单独账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固定工资与活工资(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单位固定工资70%,活工资30%;差额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单位固定工资60%,活工资40%)之和根据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计发。
如果您 不是事业编制……说明您连劳动合同都没有,通过劳动仲裁证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然后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吧。
应该有五险一金的,到劳动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