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哪些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31 06:20:25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哪些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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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历史雄辩地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新中国,中国人民就不会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在新的征程上,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才能在继往开来中解决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突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最本质特征、发挥这个最大优势。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始终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正确方向;只有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才能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

机构改革是党领导的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人民群众始终是机构改革的主体力量。机构改革的每一个重大步骤、每一个巨大变化,无一不是广大干部群众勇于实践的结果。总结改革开放40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40年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成就和经验,无不源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从早期的精兵简政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从提高机构的清廉高效到“大部制”改革,机构改革每一个领域的突破、每一步的深化,都是尊重实践、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我们要尊重和保护好人民群众对机构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向群众学习,向群众讨教,问思路于群众,问方法于群众,善于发现问题,善于研究规律,善于掌握方法。

健全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才能让人民群众共享机构改革发展的成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

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配合联动,提高效率效能,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国家机构改革覆盖国家治理体系的方方面面,构成一项结构复杂、关联紧密的庞大系统工程。各项改革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衡,只有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协同配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无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离不了党政军群等各类机构尽职尽责。“攥紧的拳头最有力”,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类机构必须跳出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就能带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实现党政军群机构协同高效发展,重在厘清定位、明确责任。党政军群等机构要着眼全局、把握大局,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努力形成改革合力,推动改革全面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是解决我们事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当前,中国正在昂首阔步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程和美好未来,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持续推动,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有力保障。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使改革蹄疾而步稳,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坚持机构改革于法有据,不仅要求改革决策必须遵循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还要坚持改革过程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维护正当权益,把法治方式作为推进改革的行为准则。在深化国家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要自觉践行法治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不让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利益集团或个人意志干扰影响改革举措的落实,真正让各项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新时代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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