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如果判给男方,男方家人不肯带,怎么办?我也没有条件带。

发布时间:2019-07-31 16:34:12

离婚几年了。男方和他家人各种原因不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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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父母双方应该抚养的,既然法律判定有男方抚养,那是他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当然也是你不可拨离的义务,双方沟通协商妥善处理为好。

其他回答

孩子好可怜,都要为孩子考虑呢

法院判给谁,就应该由谁带,另一方出抚养费。男方家人不肯带,那法院当时判决的时候怎么不提?都想要抚养权,又都不想带孩子?

推卸责任?在法律面前推卸抚养责任?直接去告!既然孩子判给男方了,你就没有义务抚养!

法律法规和司法有解释,去看看

他们不愿意带孩子,你可以到法院告他们啊!让他们给抚养费,然后你带不就行了。

说句不好听的,你们是什么父母,生了又不愿意管,不愿意养又为什么要生,好玩是?真是艹了,最看不起你们这种父母。

用法律维护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旦抚养权变更得到支持,原先给付的一次性抚养费可以要回,而且可以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就你现在的情况来看,男方是否尽到抚养义务及孩子的意愿 及你抚养孩子的优势都可是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合理理由。具体操作最好委托律师进行

都不是人啊

男方的事,你愿意带也可以。

送给愿意带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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