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09:56:44
之前在公司的旗下部门工作,基本工资5800加每天20元饭补,然后季度绩效奖金2200,后来于2019年1月份转入到集团,涨薪后,基本工资6100加每天20元饭补,季度奖金挪到了年终奖里面,4月15号发工资当天我才收到通知,还要我签字,我不想签字,部门领导让我先签字,然后他说去跟人力协商。下午工资的时候,我发现并没有谈妥,提出了离职,请问1-3月份的季度绩效我能拿的回来吗?
您好:
应该要回来的,自己的血汗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