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只有一个法官和书记员,判决后判决书结尾多出两个助理审判员署名。请问是什么情况这样判决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9-05 07:10:45

二审开庭只有一个法官和书记员,判决后判决书结尾多出两个助理审判员署名。请问是什么情况这样判决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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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审是正式开庭审理,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只有一名法官是违法的。但是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二审法官仅仅是调解,或者是问话,此后直接作出判决也是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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