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7:09:05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士;
(2)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4)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交易房产的产权明晰,售房人已经取得合法产权,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交易并办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
(5)有符合重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能力证明;
(6)借款人须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借款人须在重庆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
(8)重庆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