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1 05:37:37
岚皋 平利县的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实施办法 重奖806445141
岚皋近日制定出台《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实施办法》,吹响脱贫攻坚冲锋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建功立业。
关注“五类”人员,聚焦一线干部。《实施办法》把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做为县上干部调整的硬要求,规定拟提拔使用、平级重用、晋升非领导职务、确定后备干部、交流使用的干部,一般应具有脱贫攻坚工作经历或为脱贫攻坚工作出贡献,且所帮包的贫困户按期或提前脱贫。县委每年倾斜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用于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重点关注“脱贫攻坚指挥部各机构工作人员”、“各镇脱贫攻坚工作团和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及“其他参与脱贫攻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和“参与脱贫攻坚的在职大学生村官”等“五类”工作人员,把干部选用向脱贫攻坚工作一线倾斜。
明确“六个”条件,突出实绩导向。为激发干部争先意识,《实施办法》将“脱贫攻坚实绩突出”的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即: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年度考核优秀,且达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创新体制机制,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批示或市以上职能部门表彰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有力,解决突出问题成效明显,受到省市县脱贫攻坚检查评估肯定的;包抓帮扶的脱贫攻坚村特色产业发展迅猛、产业收入占贫困户年纯收入的40%以上且稳定脱贫的,或者动员所在村30%以上的贫困户移民搬迁进城入镇的;在衔接和跑办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中有重大贡献,或协调社会资源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绩突出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社会反响良好,群众满意率达到90%及以上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其他特别贡献的”等“六个”条件之一的干部。
做到“五个”优先,激发干事热情。对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实绩突出的干部,做到优先提拔任用、优先平级重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确定后备干部、优先交流调整等“五个”优先,对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任用;对脱贫攻坚业绩突出的科级领导,符合选拔任用资质条件,优先平级重用;对符合转任非领导职务条件、单位有职位空缺的,优先晋升非领导职务;对符合后备干部资格条件,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确定后备干部;对年度考核优秀、经干部考察考核无异议的,优先交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