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6:47:15
借款人除相关制度要求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借款人最近12个月与核心企业的交易结算账户银行流水。(二)借款人与核心企业签订的合同。(三)借款人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交易凭证、单据等(如确实没有则不强制要求,但须核心企业出具书面说明)。(四)经办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