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1.5天全勤奖已经扣过30,还要扣除用当月所拿总工资除以当月工作日乘以请假天数1.5天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9-13 18:35:37

请假1.5天全勤奖已经扣过30,还要扣除用当月所拿总工资除以当月工作日乘以请假天数1.5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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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全勤,不属于基本工资范畴,既然有请假,那么无全勤奖是合理的;

法定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不论当月实际有几个工作日,都得用21.75天进行计算。所以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而不是除以18;

对于基本工资中是否包含补贴,得看劳动合同中你们是怎么约定的了。一般,补贴不算入基本工资中。所以,日薪=底薪3100/21.75,而不是用(3100+300)/21.75.

这1.5天如果请的是年假的话,不扣工资,年假是带薪假;如果是病假的话,看公司规定扣相应的比例;如果是事假的话,扣相对应天数的日薪全额。

综合以上,一般的计算结果是3100+300-3100/21,75*1.5=3186.2.

如果和公司达不成共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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