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能争取到什么

发布时间:2019-07-30 21:45:53

我和老公2011年再婚,孩子是他和前妻所生,我们没有生育,从2011年结婚到2015年我们的经济状况是AA的,2015年造房子,公婆出了五万,老公出了十万,我出了十八万,还有后续家里所买的家具电器都是我出的钱,从2015年底造好房子,老公每个月上交给我工资3500元,2017年,孩子读私立中学,每年的学费是四到五万,老公上交的工资基本不大够孩子上学的费用,2013年买的车是AA制做的是老公的名字,2014年闹离婚我出钱把车买过来但没过户,后来和好老公也没把钱还我,2018年再买一辆车,做的是我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再在提出离婚,我能争取什么利益?(婚姻期间老公曾经出过轨,没有当场证据但是他口头承认,还有他朋友也证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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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们的经济状况是AA的,那么原则上离婚析产就按各自财产各自所有。

如果你掌握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么孩子房子车子存款物业等,你都可以占大多的份啊

你和你丈夫虽然是再婚的,但你们的经济开销是清晰的。如果你们非要坚持离婚的话,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协商解决的,是在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手续通过诉讼形式来解除婚姻和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方式来解决财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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