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21:27:09
依据上海浦东新区图书馆官网的信息,上海浦东图书馆不要门票的、而且阅览区域免证阅览、但是要借书就要借书证的。
一、普通文献、专题文献阅览须知
本馆阅览区域免证阅览。
为了方便其他读者的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二册,报刊每次限取一种,阅览后请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
请爱护文献,勿折叠、书写、剪裁、撕页或私自携出,违者按“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赔偿。
请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勿携带雨具、食品、有色饮料等物品进入阅览区,手机请调至静音或关机,保持整洁、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
二、外借须知
1、 持有上海图书馆“一卡通”读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10册书刊,借期28天。可在未过期的情况下,续借一次,可以到馆续借也可以进入上海图书馆网站(www.library.sh.cn)进行网上续借。
2、 图书逾期,每册每天收取0.2元。持有逾期图书或逾期费未缴清的读者均不能继续借书,读者需要把已经逾期的书刊归还,并交清逾期费,才能继续借书。
3、 目前上海图书馆、各区县馆和街镇服务点实行异地借还。本馆24小时可还书。(闭馆期间还书:请至M层24小时自助还书机)。
4、 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技术处理。请爱护所借书刊,不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未办理外借手续,请勿将书刊带出,违者按"书刊资料赔偿规定"处理。
5 、 请妥善保管读者证,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去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承担。
6、 如欲退证,读者须凭身份证、读者证和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领取押金,办证处收回读者证。代退押金者,除出示以上证件,同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7、 残疾或70岁以上等有特殊情况的读者,如需代借,须书写委托证明。代借时,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读者证和委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