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划分

发布时间:2019-08-02 17:18:25

婚前住老房子里,产权为我父亲,后我父亲老去,老房子拆迁,由我继承房产,后我用拆迁款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老婆要求房产加她名字,为了家庭和睦当时加了她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后怎样划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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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您是婚前继承的遗产,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继承的遗产,没有遗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赠与您妻子的,离婚要均分或按份分配,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婚后继承的,原则上均分。加名字,就是赠与行为。

其他回答

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说明产权归两个人所有,没有约定共有比例的属共同共有,离婚后房产均分

房产加了老婆的名字就表明:此房产为夫妻共有,各占50%.离婚就是各得50%.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在你,房子因为你加了对方名字,就认可以了一人一半,离婚时房产值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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