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23:56:54
我父亲是事业单位退休于70岁去逝后,母亲(68岁)享受了遗嘱补助,后来母亲参加了社保,请问他能两种都享受吗
条件范围编辑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权利处理..............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供养对象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及民事赔偿的,若赔偿标准高于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企业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若赔偿标准低于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企业予以补差。
遗属补助也是社保发的 所以 遗属补助与社保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但如果社保的钱少于遗属补助 那么还是可以补差的 假设按规定遗属补助是600元 社保只有500元 那么就应该拿500社保 再加100元遗属补助
不能两种同时享受,遗属补助是对没有生活来源的死亡人员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如果参加了社保,领取了养老金就不能再领取遗属补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