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房产如何分割?可否按按份共有分割?小孩的份额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9-08-12 03:28:39

您好!2003年8月份,我们婚前同居期间共同出资(我出15万元,她出1万元,贷款27万元)按揭购房一处,当时没有双方出资协议,首付款是一起交的现金,产权证已领,上面有三人(我,她,未成年人(我和前妻的孩子))。2005年8月,我们登记结婚,现在她要求离婚,并要求房产均分。婚前婚后按接款都是我付的.现已分居。我们有一份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出资购房的文件-共同出资购房文件,如下:共同出资购房--男方和女方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份婚前共同出资购住房如下:1.所购房屋地址:XXXX路XXX弄XX号XXX室(XXX花园)2.男方出资:¥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3.女方出资:¥10,000.00(壹万元整)4.银行按揭款:¥270,000.00(贰拾柒万元整)5.合计房款:¥430,000.00(四十三万元整)6.房地产权持有人:XXX,XXX,XXX(未成年)购房人签字:(双方已签字)签字日期:2005.10.07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产将如何分割?可否按按份共有分割?孩子的份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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