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甲由外国投资者乙收购51%的股权于2005年10月8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乙于2006年1月15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6年3月20日支付了购买

发布时间:2019-08-12 02:07:18

A 2005年10月8日B 2006年1月15日C 2006年3月20日D 2006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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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方式下控股权的取得时间。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者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审批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本题外国投资者是在2006年10月5日付清了全部购买金,所以在2006年10月5日取得了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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