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20:16:38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一)重新就业的。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你失业金领了2个月到其他厂工作了,已重新就业了,所以停止了领取失业金,但是干了7天辞职了,在其他厂可能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而且按照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辞职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了。
如果在其他厂里面干了7天没有购买社保的话就直接过去失业金签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