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施行新税率,4月1日前开票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发布时间:2019-09-05 21:54:33

4月1日施行新税率,4月1日前开票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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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新政下,新旧税率进项并不影响正常的认证、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原有税率进项税额。

和以前一样,按发票税额抵扣

4月1日前 适用原计税方法   

4月1日施行新税率,4月1日前开票的进项税按照原来的税率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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