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号17点多在一华联超市买了一包8盒装碧悠酸奶,但是回家发现变质后,就去超市要求退换,但是那里的工作人员说老板不在,不能予以退换,我好说歹说希望能打个电话询问一下,能尽快把这件事情解决,没有必要我明天在来,但是那工作人员说老板的爸爸死掉了,不能来,然后又说酸奶没有坏掉,没办法打了12315,但是已经下班了只有留言,第二天又打过去,算是记录再案了,说是可以协商,但是如果协商无果的话,他们也没办法,难道12315不是维权的,只是一个协商中心,而且还说要5到20天才能给予答复,能不能解决也是未知数,那变质的食品等到20天后还有什么好辨别的,是不是所有的12315都是这样的?我第一次打这个电话竟然想不到是给予这样的答复,谁有碰到过这样的问题,还能怎样解决呢? (给予有效解答增加财富分值)
推荐回答
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10倍赔偿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你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去投诉,不过你不要告诉他们你已经打过12315了,你要是说了,因为程序问题,他们就不会受理了。显而易见的问题,保留好购物凭证和包装盒,两倍赔偿金很容易要到,十倍就困难点。 你要是安徽的,你以后直接上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网站投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