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军委为战斗出了力的、贡了献的、侦听人员、为什么地方官家不给办参战

发布时间:2019-07-31 22:56:10

请问军委为战斗出了力的、贡了献的、侦听人员、为什么地方官家不给办参战

推荐回答

参战的依据,一是中央军委、国务院确定的战役战斗,二是本人档案的原始材料。

楼主可以从档案材料入手,这是最重要的物证;当然也可以由原部队出具证明。

其他回答

民政部对在战时,平时,立功,受伤,牺牲的人员都有优抚具体规定,地方政府照此执行。

得有立功受奖证书或奖章

参加过战争或者立功受奖人员才有补贴!

这些都是技术兵种,不是一线作战人员

一是直接参战人员,二是有关证据证明参战人员,三是有特殊贡献的与参战有关的人员(当然要有相关证明)

不是直接参战人员,因此地方政府不给办理参战。

证明,证明,证明!

让部队给你开具证明,谁敢不办。

到武装部咨询补办参战的原因

现在没有利用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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