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人事,因为招聘任务都已完成,公司以不再需要人事为由让我做销售,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8-11 08:59:46

公司是今年3月刚成立的分公司,老板说现在还没开始赚钱,所有的岗位都降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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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基于经营和管理需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当拥有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在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且如果没有降薪,未降低劳动者的待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拥有合理的调整岗位的权利。因此,未对您进行降薪的条件下,可以调整您的工作岗位,降薪,就不合理了,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重大事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对您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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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协议吗?劳动协议上会写明职务、薪酬和工作地点等重要条款,如果公司要你转岗或者降薪,这属于单方面改变劳动协议条款,需要与你协商,公司单方面擅自改变肯定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你同意转岗,那就可以转,如果不同意转,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你肯定能赢。

这种情况没有合理与不合理的说法,也可以说是工作需要,你认为不合适就炒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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