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法院开庭要人证物证吗?

发布时间:2019-08-29 14:44:23

起诉离婚在法院开庭要人证物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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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可判决离婚。所以,主张离婚一方需要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才可以。当事人只要根据分类收集离婚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对己方是非常有利的。但是这证据的收集要保证其合法性。离婚证据根据证明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 外遇过错证据(录音、录像、照片等) 二、 赌博证据吸毒证据 三、 共有财产证据 四、 家庭暴力证据 五、 重婚证据 六、 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材料: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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