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潘建初受贿案判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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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常务副主任潘建初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上半年至2010年年底,潘建初在担任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常务副主任及调研员期间,利用全面负责湘管委日常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浙江华源水泥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中杭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厂房、设备及其他附属物的拆(搬)迁、拍卖工作、湘湖启动区块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一标段、湖堤湖岸修筑工程一标段、湘湖环境整治覆绿工程三标段建设、湘湖大樟树宾馆(暂名)租赁经营权拍卖业务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并谋取利益,先后18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合计价值104万元,其中潘建初实得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