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退回了,所签销售合同是否还生效?

发布时间:2019-07-31 14:12:51

在4S店购车签定了购车合同并交了定金,车还没提没办交车手续,现在不想买那款车了经和4S店协商后答应退还部分定金。现在顾虑的就是原先签定的合同是否还继续生效还是就算自动解除了。

因为合同中有一条:如乙方逾期提车或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车辆另售且不退还乙方定金。 

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是最长违约期限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了甲方也没权再要求支付更多天数的违约金噢?

所以担心时间长了按合同的意思是否会存在大额的违约金,对方是否有权来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噢?


推荐回答

你这个情况就属于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了不可抗力的解约事件,已经协商退还定金了就说明双方都未按照合同规定这条履行,这项条款自然就不成立了。

既然双方已经协商完毕,鉴于4S一般都很重视美誉形象,基本不会出现你说的回过头来再问你要违约金的事情。你要还不放心,就让4S点在你那一般合同上写个中止之类的说明,加盖个章就好。

其他回答

已经与4S店协商一致解除了合同,因为你的违约行为4S店收取了部分定金,已经承担了违约责任,合同已经解除,S4店无权再次向你要求违约金。

如果与4S点协商了就可了

把原先签订的合同销毁呀,或者终止合同加个章

看看你们合同约定,一般认为退回定金就是解约

退定金就说明合同终止。

这要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来说了,定金是协议的一部分,并且收取了定金才算合同有效,那就不好说了。

订金和定金是两码事;建议你 查查合同法

应该没有效力了,但是保险起见,与4S店撤回合同

退定金说明不愿购车了,合同自然也就解除了

您好:

退了部分定金,应该是解出合同了。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