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11:51:2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5月21日,新华网)
通知指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各级党委各党组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因此,抓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是各级党委各党组的基本职责,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开展好思想教育。在教育对象上抓住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采取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活动、蓉城先锋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引导党员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好正反教育。采取廉政教育活动等形式开展正面教育,深入学习党纪党规,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开展好廉政提醒。在工作实践中,精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采取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在党员队伍中设置“警戒线”,构筑“防火墙”,让党员时刻绷紧守纪律、讲规矩之“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完善组织机构,坚持组织学习,发挥组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