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2 17:30:21
这没有什么“规定”,就没有不合规的问题,关键是看村的选举和监督机制,以及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规定的内容,假如有“不容许”的规定,就不可以了。那是选举人的意志,不可以违背。
什么是“股份制改革合作社”呀?应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吧!如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席令[2017]第83号)没有规定“村委会主任不可以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