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盗刷我的信用卡,有非本人操作款项,银行让我去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受理案件也不出不理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02:44:05

有人盗刷我的信用卡,有非本人操作款项,银行让我去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受理案件 也不出不理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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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资金丢失的原因往往是第三人所为,银行和客户可能并不知情,所以难以准确知悉第三人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事实真伪无法查明时,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一般而言关于交易的信息银行系统都能反映出来,银行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交易的信息,从而证明账户内资金的支付或划转符合银行的标准流程。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银行未尽到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如果银行已经证明账户内资金的支付或转移符合银行的标准流程,则举证责任发生转换,客户应就银行未尽到相关义务或银行的系统存在固有风险承担举证责任,如其不能证明,则应当由客户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进而认定银行并无违约行为,应当由客户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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