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霸”不违法的结论下的有点轻率吗?

发布时间:2019-08-13 14:41:50

“座霸”不违法的结论下的有点轻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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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早已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此前,一些扰乱飞机秩序的乘客已被纳入相关“黑名单”,而该办法也明确规定,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对于最近网友们非常关注的“男子高铁霸占座位”一事,济南铁路局方面给出了回应,结果却让很多人感到无奈。23日,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

仅仅为了霸占一个靠窗的座位,大小伙子各种耍无赖,的确让人看不过眼。而相关男子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的解释,也让网友议论纷纷。据报道,有网友说“这事儿要是处理不好,那么以后一大拨‘座霸’即将到达战场”,还有人说“闹了这么多年,原来站票霸占别人的座位是道德问题而不是违法的,我记住了……”

虽然我们相信留言网友基本都是在调侃,只是以这种方式表达质疑,绝大多数人不会真的因为此举不违法而纷纷效仿。但是,也别忘了每年都有个让人发愁的春运,那时候很多列车都客流爆满,也会有不少乘客宁愿购买站票都要回家过年。春运期间,没买到坐票,站累了、站烦了的乘客当中,会不会有些人因此而强占别人的座位?这还真是不好说。而倘若被占座的乘客脾气火爆,那么冲突升级,也是极有可能的。

事实上,“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结论也有些轻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么,强占别人的座位,难道不是一种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吗?

此外,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制定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依据该办法,7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还将被铁路部门记录,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这7种行为主要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一方面,“座霸”的行为扰乱了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完全可以依据该办法,将其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黑名单”;另一方面,此事也提醒铁路总公司,在这个“试行”版本的管理办法升级时,不妨把强占他人座位的情况更明确地规定为失信行为。

此外,国家旅游局早已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此前,一些扰乱飞机秩序的乘客已被纳入相关“黑名单”,而该办法也明确规定,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事实上,乘客出行是为了旅游、出差、探亲、访友,抑或是兼而有之很难说清,也有可能主因是外出开会,但是在会议间歇临时起意前往周边景区游览……所以,在执行这一办法时无需对乘客的出行目的较真儿,只要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扰乱秩序,而且又不听劝阻的,就可以将其纳入“黑名单”,令其在一定时间内乘机、乘车、出境等受到限制。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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