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

发布时间:2019-07-30 05:14:23

如何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

推荐回答

还没有选出推荐答案,请稍候访问或查看其他回答!

其他回答

1、瘦身+健身。进一步推行简政放权。将服务类采购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明确了《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下的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预算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引导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科学定岗定责,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2、提质+增效。健全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建立政府采购执行反馈和分析机制,加强与各预算单位业务交流,成立政府采购业务微信群,及地将上级有关政策信息发放到群里;梳理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根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到区财政局办理项目备案及变更,只需按照规定提交申请后,即时进行备案或审核,一次即可办理完毕。

 3、放权≠放任。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在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发现不良行为及时进行警告,对采购活动中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及时处理处罚,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在采购网发布;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对采购执行中采购申请备案审核、变更采购方式、信息公开等环节进行监管。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