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回哈尔滨后租房还能用么?

发布时间:2019-09-05 03:30:16

我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回哈尔滨后租房还能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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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海离职之后,如果住房的房租超过本人收入的一定比例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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