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2 06:21:48
第一、重点开展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建设。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的公共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服务体系,为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和相应产业发展提供网络通信和技术支撑环境。其数据节点包括国家数据中心10-15个;地区或城市的区域中心节点5-10个;行业或企业数据节点5-10个。通过多层次的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联结,形成国家级地理空间信息网和相应的元数据库系统。首先实现各类地理空间信息的元数据库网络共享服务。网络共享的数据量达到500GB以上。
第二、以国家级地理数据中心和对地观测数据中心为重点开展信息资源及其服务体系建设。在继续加大航天、航空对地观测数据源建设和遥感数据应用的同时,要加快对历史文档信息资源的整理和数字化进程,建立或完善10-15个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及其信息中心,形成提供信息社会化共享服务能力,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利用卫星数据加速现有基础地理数据库的更新改造,全面提高国家重要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的功能,为经济社会信息化和国防建设服务。
第三、建立健全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为重点,抓紧研究、制定并实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有关标准,重点研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急需的有关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分类、编码及其质量控制,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地理空间信息转换,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集成,地理空间信息网络传输,地理空间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标准以及部分应用广泛的专业标准,如建立在城市的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及其应用的有关标准、车载导航地图及其信息服务技术标准等,并开发研制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在注意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同时应特别注意维护我国信息产业的合法利益,体现我国信息资源的特点和优势。同时应加强网络应用环境下的地理空间信息安全和保密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订,将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应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第四、加速我国航天遥感和卫星定位信息源的建设和应用,建立稳定运行的信息源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对陆地、对海洋和对大气的遥感观测系统,不断提高其数据质量及其应用服务系统的稳定性。积极、稳妥、有序地发展小卫星对地观测系统,促进其产业化发展。加速研制开发我国高分辨率全天候遥感卫星和覆盖全部国土的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基础航空遥感的管理与协调,继续发挥我国航空遥感技术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地理空间信息领域的国际合作,利用好国内外两种信息资源和两个市场,不断提高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五、重点支持一批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示范,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广泛应用和相应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已有应用系统,促其进一步产业化、业务化运行。重点支持若干效益重大、技术比较成熟、覆盖全国或大区域的公益性和基础性应用示范项目,包括城市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精确农业空间信息集成服务系统、区域可持续发展信息共享和评价系统、重大国土整治工程动态评价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评价系统、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动态虚拟系统、区域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评价系统等,带动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的全面发展。
第六、进一步促进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重点突破海量地理空间信息网络共享和商业化大型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技术,车辆导航卫星定位设备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和共用技术,不断提高国产化水平,以便保障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应用中的信息安全。同时,进一步加速我国遥感地面接收、处理系统的研制和生产,提高遥感地面接收处理设施和技术国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