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拆迁本村姑奶奶离婚不到一年,户口不在本村,拆迁给房子吗?急急急……跪求大神

发布时间:2019-09-06 06: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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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享受该待遇的:1、当事人(女方)户口还在当地未迁移的前提下,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2、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或者拆、迁征管部门的工作人员;3、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相关的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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