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9 16:45:13
2009年8月份,北京出台《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就是说购房人购买的面积是按房间内实际面积计算,而包括楼道、电梯、配电室等的“公摊面积”不由购房者承担。规定还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以便购房人查询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