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年级学生中午一起在学校踢足球,其中一人因争抢球受伤,发生时看护班阿姨在场,

发布时间:2019-08-11 22:18:26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年级学生中午一起在学校踢足球,其中一人因争抢球受伤,发生时看护班阿姨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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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伤亡,学校都必须得承担监管不利的责任。这个是无过错责任。伤者的医疗费,应当是学校跟致伤者受伤的学生家长(因为家长是法定监护人)承担。至于学校会不会找看护阿姨追偿,就不是你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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