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行限制

发布时间:2019-09-05 00:40:27

车辆出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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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市相关部门充分研究讨论后,交管部门推出十项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包括本着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交管部门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10月11日至10月17日)作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进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根据《通告》规定,按照每周停驶一天的车牌尾号,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并在轮换前一周,向社会广泛宣传告知;对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机动车更换车牌。借鉴奥运期间经验,对单位和个人、家庭拥有两辆(含)以上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机动车(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或相同尾号),允许车主选择更换车牌号码等。  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市政府《通告》之规定,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号牌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大非现场力度。对违反按尾号限行和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两车同日受限 车主可换车牌  下周一车辆限行规定实施 交管部门推出十项人性化便民措施———  本报记者报道 昨日,交管部门推出十项人性化便民措施。在市政府颁布按车辆尾号轮流停驶的规定后,交管部门决定按照每周停驶一天的车牌尾号,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并在轮换前一周,向社会广泛宣传告知。    9月28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本市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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