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革与陈好(女)在一次舞会上相识,并交往甚密。经过一个月的接触,俩人决定结为夫妻

发布时间:2019-08-04 19:20:32

、张革与陈好(女)在一次舞会上相识,并交往甚密。经过一个月的接触,俩人决定结为夫

妻,并立即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后,陈好发现张革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

且脾气暴躁,向张革提出批评后,张革反而变本加厉。至此,陈好提出离婚。但张革不同

意,并威胁说:“你再敢提离婚,我就杀了你全冢。”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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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你 立刻 报警 ,即便他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可以保留家暴和其婚外情证据,以后对你离婚分割财产有利!越是这样威胁的男人,更应该立刻离婚!如果你觉得生活在一起有人身危险,可以立刻搬出去,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只要他靠近你你意识到危险,立刻报警,不要好面子!暴力在纵容和懦弱面前只会更加嚣张!害怕没有用,要勇敢,他不比你多一命!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他回答

如果陈好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可能会判准予离婚  但法院不会对张革的威胁言语予以处分  因为这不是离婚诉讼的审理范围  如果张革确有威胁语言  陈好可以报警  警察有权也有责任处理

结婚时好事但是结婚做起码的选择一个对的人,遇到这一种情况谁也不想,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报警,保留案底,做最坏的打算为以后离婚做打算

这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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