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多少?

发布时间:2019-08-31 07:04:16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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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标准,并向市场公布。

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

此调整于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适用于2015年11月23日及以后新开的融资买入合约,但不影响本次《实施细则》修改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及其展期。

参考资料:《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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