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02 12:34:08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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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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