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如何追究企业污染治理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2 12:38:04

停产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如何追究企业污染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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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企业这个法人组织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回答

只要这家企业还存在就要履行治理责任,换法人如果不履行义务一样追究责任。

企业污染不是用停产来治理污染责任,也不用去更换法人代表.只要认识到有企业污染了,想办法去处理企业污染,处理好了不就没有企业污染了.

这个复杂了,你是那方的?反正要花钱花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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